申請流程
申請發票字軌
準備下列文件向當地國稅局提出申請:
- 附表1-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
- 附表2-使用電子發票承諾書
- 附表3-電子發票開立系統自行檢測表
- 附表4-電子發票證明聯採用感熱紙切結書
(非使用感熱紙印製電子發票證明聯者免附)
- 附表5-委託加值服務中心事務委任書
(有工商憑證者免附)
- 第三方公正檢驗機關(構)出具檢測報告
(非使用感熱紙印製電子發票證明聯者免附)
申請電子發票服務資格及文件
- 具備歐付寶特約機構身分者
* 電子發票服務僅限有統編的商務會員申請
- 填寫電子發票服務申請相關文件並檢附國稅局稅籍資料函
至 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
- 取得字軌配號
- 確認授權歐付寶狀態
- 營業人電子發票接收方式設定為加值中心
※ 欲授權代上傳空白發票建議申請工商憑證
申請適用對象:
- 依法登記之公司、分公司 (含國外在台分公司)。
- 合法登記之商號(已解散、撤銷、廢止、破產登記或歇業者不得使用)。
申辦方法:
至 經濟部工商憑證網站 進行線上申請
電子發票串接文件
歐付寶電子發票加值中心操作手冊
提供簡單的操作說明介紹。
下載